青阳香浓 发表于 2023-12-20 13:23

合肥发布提醒告诫书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规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受冷空气影响,我省出现低温雨雪天气,为进一步维护相关商品、服务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线上、线下相关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商品价格基本稳定。
二、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粮油肉禽蛋菜奶基本民生必需品经营主体,不得借雨雪寒潮持续低温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相互串通,哄抬价格。
三、各宾馆酒店、餐饮业、中介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要履行价格承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不得随意涨价。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四、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高速公路等交通运输单位要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自觉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费秩序,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
五、各类停车场应按规定在停车场出入口处或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在公示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不得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应当按照公示内容和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加价,并自觉出具正规票据。
六、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出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强化重要民生商品、服务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广泛开展行政指导与提醒告诫,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电话投诉举报。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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