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荒唐可笑的裁定,公然违反法律条文,矛盾百出,所犯错误低级幼稚,竟表明原告是20个月不吃不喝不穿不用,而且判决日期提前了近一年。 网民们:大家好! 我叫张英侠,电话:18734030030,是这个案件被告的张X妻子,之前与被告离婚,后又复婚。是开庭时唯一旁听人,而且我带了录音笔对庭审全程做了录音。因为我相信他的为人,所以今天站出来说话。我愿意为我每一句话承担法律责任。 21年前张X放弃了安师大中文系毕业,且才貌双全的初恋女友(现是作家),选择了高考落榜又没有工作的我(我们三人都是同学)。当时离婚是因为他父母健在,他把远在300里之外农村老家的奶奶接来跟我们过,我对奶奶有不敬之处,他跟我离了婚,所以说他不仅是孝子,还是孝孙。之后他对孩子竭尽父爱,而且教育有方,孩子说:“爸,你是同学家长中家教最成功的。”我问为什么。孩子说:“别的不说,就说我和你们有说不完的话,就说明爸教育说成功的。”是的,现在的孩子还有几个跟家长这样无话不谈呢?他对我也是有求必应,所以我很后悔,也很内疚,带着负罪感我等了他11年。 2015年10月份张X遇到一件事情,一个月花了28万,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暂时度过了难关。不久在全民K歌上遇到了专职月嫂、原告年X,因为张X民族唱法达到了专业水平,吸引了年X,年非要见见张X,开始张X是拒绝的。因为年说有钱就说强者,被张拉黑了,之后年非说要给请客给张赔罪,张才赴约(这个在法庭上,双方说辞一致)。此后,11月份二人确立恋爱关系,12月下旬开始租房同居,二人开始像夫妻一样生活至2017年8月30日,历时20个月,经济上不分彼此。凭良心说,年X是真心爱张的,她把工资全部拿出来开支和帮张X还账,甚至从亲戚朋友那里借钱帮助张X,两次叫张感动得落泪,张也没打算辜负她。可她溺爱孩子成疯一次次叫张X抓狂,所以张一次次提出分手,这四张借条也就是四次最严重分手的见证。后来张X发现年X二婚还没离,又知道她留宿其二姐情妇及二姐,认为她的行为突破人的良心底线,所以决然选择分手。 分手后,年X要求张立刻还钱,张多次找其协商,要求缓缓给时间凑钱,遭到断然拒绝和谩骂,甚至两次找到张的单位领导大闹,毁坏张的名声,铁了心要起诉张,因为她知道张暂时确实没钱。还在网上谩骂、侮辱张,说张与她人通奸被女方男人捉奸。 年X起诉了,张X穿着警服带着零证据走上法庭,对年说:“穿警服就是配合你把报复进行到极致。我不带证据,不是我拿不到证据,而是想保护你的利益,不想去揭露你的隐私,更不想叫别人看笑话。”但没有证据并非无理可说。赵德忠法官说:鉴于原告的汇款记录无法证明借款金额,被告只承认部分借款。四次建议调解。原告代理律师四次说:同意,同意,同意,同意。被告: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坚决不同意(这是被告第六次拒绝调解,开庭前张X拒绝两次,因为此前张X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四次遭到拒绝和公开谩骂),法院是如何庭审和判决的呢?请看: 法庭上,被告张X六次质问原告:“你有那么多钱借给我吗?”两次对法官说:“您问问她有那么多钱借给我?”法官没要求原告举证(鉴于法官没要求原告举证,被告庭后递交了原告的收入明细表),原告只说:“有, 2016年1月13日他从我农行卡里取走32000元之后,我每个月工资都给他了,我的工资是3500元。”这是真的吗?那么我就按照年X的说法梳理一下,请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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