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 该所救助了一名被父母遗弃的6岁男孩 目前男孩被妥善安置在合肥市儿童福利院 男孩父亲因涉嫌遗弃罪已被刑拘 而男孩母亲则至今下落不明
爹妈拒露面 合肥六岁男童被送福利院
2020年7月26日上午11时左右,合肥市公安局花冲派出所接到14岁的小丽(化名)报警求助,称她和弟弟阿孟在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恒通生活区附近一民房,因拖欠房租没地方住了,父亲在外地也无法过来。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姐弟俩接到派出所照顾并询问详细情况。
经询问得知,小丽和阿孟的父亲张某某生于1972 年,长丰人,小丽是张某某和第一任妻子所生,阿孟是张某某和第二任妻子所生。
民警立即与小丽亲生母亲取得了联系,并将小丽和阿孟送了过去。但小丽生母表示可以照顾小丽,但阿孟和其并无血缘关系,因此无法收留。
民警通过多种途径都联系不上男孩父亲,男孩只能被送往合肥市儿童福利院。
花冲派出所民警表示,将继续追查孩子父亲的下落,同时准备以遗弃罪追究其责任,“找到后首先向他宣传法律知识,如果他坚决不养儿子了,将依法处理。”
其生父已被刑拘 母亲下落不明
1月26日记者从派出所获悉,他们已经联系上阿孟父亲,目前对方因涉嫌遗弃罪已被刑拘。
张某某对自己遗弃阿孟的罪责供认不讳,并称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继续承担起抚养阿孟的责任,表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我现在也没困难到那种(遗弃孩子)程度,想想自己也后悔。”
此外,阿孟父亲只知道阿孟母亲姓名,警方找了大半年也暂未找到阿孟母亲。
在此 小编想对阿孟的父母说 看着自己年幼的孩子
就这么成了“孤儿” 你们的良心难道不会痛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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