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花园小区,现在却被身边朋友戏称住在化工厂里。”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巴黎春天三期小区居民边先生(化名)说道。从小区西1门进入,被绿色塑料包裹着的“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管道”,沿着居民楼入户门向东延伸,穿过假山旁的池塘和内部道路交口,将10余栋花园洋房、多层住宅环绕其中。在现场可以看到,空调管道的保温层裸露在外,保温层外的绿色塑料已经风化,轻轻一碰,就呈“渣”状掉落。部分管道中段向下弯曲,管道下的内部道路交口,不时有车辆和带着孩子的行人通过。
高价购入“空调房” 近9年无法使用
王先生说,2011年前后,他曾看到元太置业(合肥)有限公司在网上宣传巴黎春天三期小区有216户引进了“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不仅没有噪音问题,还非常节能省电。“我本以为用起来会很舒心,却没想到结果很糟心。”
为了购买带有“地源热泵空调管道”的户型,王先生以高于小区内其他同面积户型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139平方米的房子。但是入住后不到一年,空调就无法使用了。“2012年,我在使用中央空调的过程中发现,空调竟然在漏水。”据王先生回忆,当时水把家里的家具全都“泡”了一遍。近9年的时间里,他曾多次拿着房屋定损的报告找到开发商要求赔偿,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与王先生有着同样“糟心”经历的还有2011年搬至此处的居民朱先生。 2012年,他刚刚装修完房子,还没有来得及入住,家里就被中央空调管道里流出的水淹了。朱先生说,中央空调从居民入住到开通使用,仅有2年的时间,其中还断断续续地坏。“2013年底,中央空调彻底无法使用了。”
巴黎春天三期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巴黎春天三期小区共有900多户居民,其中216户安装有“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该系统由小区中部地下机房里的热泵主机,通过管道连接至216户居民家中。带有中央空调系统的房屋户型面积从9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不等。“基本上这216户业主在购买时,每平方米相较其他同面积户型要贵500元左右。”张先生说道。
2014年5月,因为原有的地下管道长期漏水、翻修成本较高等原因,在新站区管委会、瑶海社区等部门的协调下,开发商元太置业(合肥)有限公司建设了如今的空中管道。“但是没用到一个月,又出现了漏水问题。业主们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另购空调,管道自此就废弃了。”张先生说道。
居民王先生说,他本以为空中管道的架设能够解决中央空调漏水问题,“但我没想到空中管道不仅是‘花架子’,还把小区变得像一个‘化工厂’。”因为渗水和空调长期无法使用造成家中潮湿并散发霉味、地板空鼓,他又进行了二次装修。“我把开发商建设的中央空调全部拆了,算上装修,花了近20万元。”王先生说。
两次建设中央空调管道 为何还是不能使用
巴黎春天三期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张先生说,他认为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使用了不合格的管道,造成地下管道渗漏漏水,进而使得空调水倒流至业主家中。而张先生和居民关于地下管道的说法得了元太置业(合肥)有限公司安徽区域负责人陈先生的认可。“可能是在初期建设时,因为管道设计有缺陷,造成渗漏。”
但当记者将居民关于2014年建设的空中管道质量也不过关、造成中央空调依旧无法使用的说法,转述给陈先生时,遭到了他的否认。“附属合同里有约定,超过7成的业主缴纳中央空调维护、使用费才能开机,但最终只有不到2成的业主缴费。”“空中管道也有可能有问题,我不是工程方,不清楚。”
陈先生说,按照合同约定,216户安装“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的业主需要缴纳使用费,但是因为刚开始经常有居民反映空调无法使用,“所以从2012年到2014年,我们给了居民2年的试用期,没有收费。”
业主物业开发商 三方各有各说法
居民王先生认为,2014年开发商元太置业(合肥)有限公司在建设空中管道时,不仅没有公示,也没有取得小区业主的同意。“我们认为空中管道是违章建筑,开发商应该自行拆除,同时赔偿我们在购房时增加的费用。”
巴黎春天三期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张先生介绍,11月5日,业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开发商代表、辖区部门代表曾参加了瑶海社区信访部门组织的一次调解会,经协商,会议达成了一致意见:要求元太置业(合肥)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在小区内的中央空调管道。
“我们已经于2015年7月7日,将地源热泵设备移交给了宇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无权处理此事。”元太置业(合肥)有限公司安徽区域负责人陈先生说,在建设空中管道时,他们在小区内张贴过公示,但因为时间比较久暂时无法找到,同时他们认为此建筑属于“附属设施,不属于违章建筑”。
而在小区北侧的宇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巴黎春天小区的负责人崔女士却表示,“我们公司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开发商)说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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