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大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闯红灯、随意变道、逆向行驶等,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合肥警方正在持续推出电动车安全出行提示系列,邀您共同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电动车安全出行提示系列⑤
电动自行车 因其轻便环保、灵活快捷 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 重要交通工具 但部分驾驶人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不按规定载人 导致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 时有发生 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
通过以上的交通事故案例 可以发现 这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并未意识到 不按规定载人 会降低车辆操控性 一旦出现紧急状况 非常容易造成 道路交通事故
▼ 按照规定,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的危害
▲ 制动距离增大: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会增加车辆负荷使车辆惯性增大,且会改变车辆重心、延长车辆制动距离,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刹住车辆。
▲ 车辆的操纵性变差: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时,会增加骑行操控难度,甚至出现前轮翘起、转弯困难等险情,增加了安全隐患。
▲ 加重事故的损害后果:严重威胁骑乘人员及周围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将加重事故伤亡后果。
交警部门 提醒广大市民 安全无小事 骑乘电动自行车时 要严格遵规守规 不超员驾驶 并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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