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美丽大合肥 于 2021-5-14 17:07 编辑
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弘扬传统美德、保障粮食安全,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5月12日,合肥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一家商业综合体内20余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发现4家单位未主动对消费者设置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反食品浪费法》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杜绝食品浪费行为不仅需要商家引导,更需要消费者全民落实。为加强《反食品浪费法》贯彻落实,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自4月30日起开展了专项执法宣传行动。
5月12日,该局对辖区内一家商业综合体内20余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对《反食品浪费法》进行宣传。检查中发现,多数餐饮店普遍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标识,不少餐饮店能够积极倡导和落实适量点餐、小份菜碟等文明消费理念,不少餐饮店的工作人员对《反食品浪费法》有所了解。但是也有部分餐饮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未听说过《反食品浪费法》,多数餐饮店未进行过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相关内容的培训。
检查中发现4家单位未主动对消费者设置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依据《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向4家单位作出警告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下一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反食品浪费法》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对全区食品经营户开展深入排查,督促食品经营户严格遵守《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食品浪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查处,最大限度减少浪费,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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