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28日,我局组织的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合肥高新区2019年第一批房建及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安全隐患问题:
1.施工现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
2.项目经理、监理总监检查时未在岗履职;
3.各方责任主体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多,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违规作业现象普遍;
5.施工现场多台汽车吊作业无人监管;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脏乱差,污水横流,泥浆遍地。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省两会期间综合保障工作方案》(合建质安〔2021〕6号)、《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将相关责任单位及其在肥承揽的所有在建项目列为市及县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管项目。
2.对该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分别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实行信用扣分。
特此通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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