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合肥中海海惠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27日,由中海地产投资开发、合肥中海海惠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站区中海熙岸项目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17〕1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市范围内所有由中海地产投资开发、合肥中海海惠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在建项目立即停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一、停工整改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中海地产、合肥中海海惠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二、停工整改时间
即日起至隐患整治结束。
三、停工整改工作要求
1.责令中海地产、合肥中海海惠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要求,对本市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立即停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将中海地产、合肥中海海惠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在我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全市各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以上企业在我市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确保停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要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认后以书面形势报项目监督机构,申请复查。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报我局。
全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汲取事故教训,杜绝侥幸心理,准确把握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受控。凡在排查整治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顶格处理。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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