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安徽长海医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2020年3月3日,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合肥长海医院项目工地,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瞒报了该起事故。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知》(建质函〔2018〕2076号)等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责令安徽长海医院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建设,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施工及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在我市监理项目全部暂停施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停工项目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项目监督机构,申请复查;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市城乡建设局约谈安徽长海医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市质安站组织警示教育会,安徽长海医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警示会情况由市质安站上报我局。
3.责令安徽长海医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市安全例会上做反思发言。
4.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暂扣项目经理王勇执业资格证书6个月;停止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献武执业资格6个月。
5.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给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总监王献武,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王勇,天津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精富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扣除信用考核分数10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2020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事故调查报告意见接受行政处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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