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对不满足要求的企业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部分企业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根据企业上报的整改材料,我局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进行复查,现将首次复查合格的企业进行通报,同时解除相关惩戒。复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继续实行市场准入等相关惩戒。
2020年12月25日
1.复查合格企业名单:
安徽长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复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安徽层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浩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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