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地面有痰迹、杂物、烟头,水管、水龙头损坏,灯具损坏、灯光昏暗……12月7日,记者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合肥159座公厕因环境脏乱差或设备设施缺失损坏被分批通报。
12月4日—5日,合肥市城管局重点对市区公园绿地、旅游景点、会所场馆、农贸市场等重要区域及场所专项区域的公厕环境开展了大排查,着重排查公厕环境脏乱差、设备设施缺失、损坏等现象,两天时间排查出“问题”公厕159座。通报主要问题如下:
公厕地面有积水、尿液、痰迹、杂物、烟头;大便池(器)内有积粪、粪迹;小便器(槽)内有积存尿液、积垢、杂物、烟头;墙壁、顶棚、门窗不整洁,乱悬乱挂,乱涂鸦;洗手盆、镜面、隔断门板、干手器、挂衣钩、水桶等设施设备脏破,标牌标识不清晰或缺损;水管、水龙头损坏,水流不畅;灯具损坏,不亮或灯光昏暗;有异味、有蚊蝇,防蚊防鼠防蝇设施破损;保洁工具乱摆乱放;公厕外部环境脏乱差等现象。
首批通报公园及景点公厕60座。其中滨湖湿地公园主入口公厕男厕墙顶蜘蛛网、休息室门口堆放杂物。罍街公厕外部环境脏乱差,保洁工具乱摆乱放,地面有积水。蜀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公厕有异味、有蚊蝇,防蚊防鼠防蝇设施破损,公厕外部环境脏乱差。陶冲湖公园3号公厕大便池(器)内有积粪、粪迹;水管、水龙头损坏,水流不畅;保洁工具乱摆乱放;公厕外部环境脏乱差。生态公园西停车场公厕大便池(器)内有积粪、粪迹,公厕外部环境脏乱差。
目前,全市公厕排查工作还在深入推进中。对此次排查出的 “问题”公厕,在媒体进行通报。下一步,城管部门将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责任人应当按照责任区的责任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规定,向各公厕产权(管理)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产权(管理)单位为文明单位的,将抄报市文明办后限期整改。整改后由城管部门组织督查、验收。逾期不改的,城管部门将依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同时,处罚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社会公示。
全市公厕专项排查表(公园、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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