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 县级 设立主体 霍山县 文件名称 《霍山县扶持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 政策具体内容 霍山自驾车团队奖。对组织以自驾车团队形式来霍旅游,在我县停留2天1晚和3天2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和3个以上收费景区(景点)的县内旅行社给予奖励,标准为:一次性组织20辆车60人以上的分别奖励0.3万元和0.5万元,一次性组织30辆车100人以上的分别奖励0.6万元和1万元。 资金量 300万元 执行时间 2022年7月8日起执行,长期有效 联系人 王甫胜 138-6564-0263 县级 设立主体 霍邱县 文件名称 《霍邱县2022年度旅游宣传促销奖补办法》 政策具体内容 自驾游组织方为合法旅游企业主体,组织县外游客自驾游来霍邱一日游,一次性组织自驾车20台且60人以上,至少游览1个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景区(点),串联1个乡村旅游点,按每辆车80元奖补。自驾游组织方为合法旅游企业主体,组织县外游客自驾游来霍邱二日游,一次性组织自驾车20台且60人以上,至少游览1个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景区(点),串联2个以上乡村旅游点,并在霍邱住宿一晚,按每辆车120元奖补。单个自驾游组织方年度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旅游团队奖补和自驾游组织方奖补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县内举办的旅游节庆活动有要求必须组织游客参与的,不纳入以上奖补范围。 资金量 100万元 执行时间 2022年3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联系人 徐静 136-7566-2006 县级 设立主体 金寨县 文件名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奖励暂行办法》 政策具体内容 高端车友会、车友俱乐部、越野车队等深度越野自驾游组织(通过与当地旅行社签合同或与当地自驾游俱乐部签约组织活动),一次性组织自驾游车队(必须穿越“中国红岭公路”)停留时间累计达1晚1天(含),50辆车(含)以上的(穿越马丁公路的30辆)给予200元/辆的奖励。定期在金寨举行自驾游启动、开拔和相关活动的,可根据活动情况给予1-5万元活动补助。 资金量 300万元 执行时间 2020年-2022年 联系人 吴小号 158-5529-0908 县级 设立主体 金安区 文件名称 《金安区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奖励办法》 政策具体内容 对旅行社组织自驾车团队来我区游览至少2个收费景区,一次性组织20辆车60人(含)以上并在我区住宿1晚的一次性奖励0.4万元;一次性组织40辆车100人(含)以上并在我区住宿1晚的一次性奖励0.8万元。 资金量 100万元 执行时间 2022年7月8日起执行 联系人 张静静 150-0569-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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