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
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安徽省无为市决定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无为市域内所有人员,包括在无出差、旅游和开展商务、公务人员等,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二、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须“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居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四、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在跨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五、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保障工作必需的口罩供应。
六、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七、广大市民、外来人员要按需采购口罩备用,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因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无为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天长市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二、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8.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7.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五、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 六、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广大市民朋友: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保护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现就开展“全民戴口罩 携手护健康”行动发出如下倡议: 一、人人参与“自觉戴” 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养成随身携带口罩、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生活习惯。市民外出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并对身边未规范佩戴口罩人员及时提醒,让规范佩戴口罩成为每个人的自觉文明行为。 二、科学规范“正确戴” 时刻牢记佩戴口罩正确要领,“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不在交谈时随意摘下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 三、公共场所“全程戴” 进入医院诊所、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进入商业街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公共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密闭空间,参加室内会议、活动等,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争当表率“示范戴”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带动身边亲友规范佩戴口罩,带动群众提高防护意识,共同提升防护能力。 五、齐心协力“劝导戴” 全市各级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要广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到宣传、劝导规范佩戴口罩工作中,发现未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及时提醒、劝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严从紧抓好相关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规范佩戴口罩的监督指导。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长辈劝导晚辈,推动形成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氛围。 口罩虽薄,能防病毒传播;口罩虽小,能显文明素养;口罩虽闷,能守个人健康。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需要大家的齐心协力,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响应倡议,从我做起,从“戴口罩”做起,共同守护健康美丽宿州!
素材 | 综合无为发布、天长发布、宿州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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