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三县管理部: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对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蚌埠市缴存职工家庭一方(含单身)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调整为70万元。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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