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意见》,事关“双减”。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1减轻作业负担, 2减校外培训负担。 《意见》全称,《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二] 37次提“培训机构”。 1.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出自“指导思想”。关键词,治理。) 2.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出自“工作目标”。关键词,“全面”规范) 3.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了) 4.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三字,终结培训机构的高利润时代) 5.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从备案制,改为审批制)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已备案的,重新审批) 7.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明确主管部门) 8.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查处) 9.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不能上市,不能资本化运作) 10.11.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对上市公司的禁令) 12.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对外资的限制) 13.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培训内容、培训材料,要管起来) 14.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三个“严禁”) 15.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假期不能补课) 16.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能挖学校老师) 17.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培训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 18.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收费要公示) 19.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黑白名单) 20.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控制资本过度涌入) 21.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不能不正当竞争) 22.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不能拍照搜题) 23.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大大压减) 24.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适当引进) 25.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有问题的,坚决取消) 26.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预防退费难) 27.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建) 28.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29.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试点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试点一一对收费进行指导) 30.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做好登记) 31.32.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做好监管) 33.34.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清理整顿) 35.36.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 37.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普通高中生的,一样)
[三] 11次提到“家长”。 1.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 2.减轻家长负担 3.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4.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5.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6.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 7.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8.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9.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 10.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11.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四] 大量部门参与。 1.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 2.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3.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 4.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试点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 5.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 7.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 8.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9.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 10.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 12.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五] 信号, 已经, 非常, 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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