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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合肥论坛草根话题合肥专区  一个小人物有没有维权成功的可能性?

一个小人物有没有维权成功的可能性?

来自:安徽 更新于 2021-09-08 14:34 309682人阅读 8人回复 只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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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在:望江东路60号水泥研究设计院小区,我相信小区有很多租户只是我不认识。
事件:业委会及物业(鸿鹤物业)给与租户车辆的停车费用是1200元每年,业主则是365元每年。
我就想问:为什么?
我从物业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为什么?
那国家说的“租售同权”是怎么个同权?
我打了12315,他说:你给物管办打电话。
物管办说:你给包河物管办打电话。
包河物管办说:你给社区打电话。
社区说:你等相关部门电话。
四天了,没等到。看来这个相关部门不仅神秘还很忙。
一个租户,为什么要租房住?很简单,买不起。我的车是十万不到的代步车。说实在话,1200每年,不贵,我也交得起,但是,我觉得,不公平,虽然这种想法很幼稚。这种深深的甚至带有歧视性的恶意,让我感觉到合肥这座城市真的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政策法规。城市需要时间,但这个时间是不是太长了,起码给人反馈的时间太长了,四天不足以让“相关部门”给一个回话。只要相关部门说,这个区别对待我们觉得合理。可以,我们租户照交不误。
一个小人物,一个小事情,但是不是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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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之  同权是对的。但,同权不代表同价。对于国企改革重要一环的三供一业分离后来说,原住宅的公共部分是全体业主的,业委会经由业主讨论有权决定价格。  发表于 2021-9-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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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1 15:43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 来自安徽
只要是明码标价,拿它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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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角度投三分  收费标准写进小区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经过小区业主(注意是业主,租户没权利表决)按照相关规定表决通过就没问题。你是租户还要惯着你?  发表于 2021-9-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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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 09:24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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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 10:10 |只看该作者 |来自:未识别 | IP未知
同样的,我还是住户不是租户,小区收停车费,明明公告上说从9月份开始启用道闸系统,缴费的时候不说,等交钱后才说从1月份开始收。投诉,街道说可以协调,可恨的是街道没有处置权,导致物业公司根本不怕街道。这些所谓的物业公司各个横的很,打电话给他,反过来说他们也是亏钱,没有办法。搞笑,赚钱的时候咋不知道给业主分分,亏钱就要业主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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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 14:30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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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 15:23 |只看该作者 |来自:未识别 | IP未知
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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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8 14:34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 来自浙江
不应该,都是一样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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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角度投三分  你租房子也要上南门和45中,不给你上就去上访?  发表于 2021-9-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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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9 16:29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 来自安徽
原帖由小C哥于 2021-08-31 15:43 发表 只要是明码标价,拿它没办法。
收费标准写进小区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经过小区业主(注意是业主,租户没权利表决)按照相关规定表决通过就没问题。你是租户还要惯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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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9 16:31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 来自安徽
原帖由庐州小月亮于 2021-09-08 14:34 发表 不应该,都是一样才公平
你租房子也要上南门和45中,不给你上就去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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